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42.1 一级资质标准
42.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2800 万元以上。
42.1.2 企业主要人员
( 1) 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8 人,其中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水轮机、水轮发电机、电气、焊接、调试、起重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5 人,且专业齐全。
(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 人。
42.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6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 1 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 1) 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 80MW 以上 4 台;
( 2) 轴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 50MW 以上 2 台或25MW 以上 4 台;
( 3) 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 10MW 以上 2 台或5MW 以上 4 台;
( 4) 冲击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 10MW 以上 2 台或5MW 以上 4 台;
( 5) 抽水蓄能机组:单机容量 100MW 以上 1 台;
( 6) 水泵机组:单机容量 500KW 以上 4 台。
42.2 二级资质标准
42.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42.2.2 企业主要人员
( 1) 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8 人,其中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轮机、水轮发电机、电气、焊接、调试、起重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人,且专业齐全。
(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 人。
42.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 1) 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 25MW 以上 4 台;
( 2) 轴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 10MW 以上 2 台或MW 以上 4 台;
( 3) 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 5MW 以上 2 台或3MW 以上 4 台;
( 4) 冲击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 5MW 以上 2 台或3MW 以上 4 台;
( 5) 水泵机组:单机容量 300kW 以上 4 台。
42.3 三级资质标准
42.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42.3.2 企业主要人员
( 1) 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其中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轮机、水轮发电机、电气、焊接、调试、起重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人,且专业齐全。
(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 人。
( 5) 技术负责人( 或注册建造师) 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42.4 承包工程范围
42.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水电站、泵站主机( 各类水轮发电机组、水泵机组) 及其附属设备和水电( 泵) 站电气设备的安装工程。
42.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机容量 100MW 以下的水电站、单机容量 1000KW以下的泵站主机及其附属设备和水电( 泵) 站电气设备的安装工程。
42.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单机容量 25MW 以下的水电站、单机容量 500KW以下的泵站主机及其附属设备和水电( 泵) 站电气设备的安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