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29.1 一级资质标准
29.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5000 万元以上。
29.1.2 企业主要人员
( 1) 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0 人。
(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40 人。
(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 人。
29.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 1) 累计修建一级以上公路路基 100 公里以上;
( 2) 累计完成二级以上公路路基工程合同额 3 亿元以上。
29.1.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 1) 1 立方米以上挖掘机 5 台;
( 2) 120 千瓦以上平地机 4 台;
( 3) 各型压路机 15 台,其中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 5 台:
( 4) 100 千瓦以上推土机 5 台;
( 5) 9 立方米空压机 3 台;
( 6) 2 立方米以上装载机 5 台;
( 7) 25 立方米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2 台。
29.2 二级资质标准
29.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2400 万元以上。
29.2.2 企业主要人员
( 1) 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
(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 人。
29.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 1) 累计修建二级以上公路路基 100 公里以上;
( 2) 累计完成三级以上公路路基工程合同额 1 亿元以上。
29.2.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 1) 1 立方米以上挖掘机 3 台;
( 2) 120 千瓦以上平地机 2 台;
( 3) 各型压路机 8 台,其中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 3 台;
( 4) 100 千瓦以上推土机 3 台;
( 5) 9 立方米空压机 2 台;
( 6) 2 立方米以上装载机 3 台;
( 7) 25 立方米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2 台。
29.3 三级资质标准
29.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600 万元以上。
29.3.2 企业主要人员
( 1) 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
(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 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 人。
( 5) 技术负责人( 或注册建造师) 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29.3.3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 1) 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1 台;
( 2) 1 立方米以上挖掘机 2 台;
( 3) 120 千瓦以上平地机 1 台;
( 4) 100 千瓦以上推土机 2 台;
( 5) 各型压路机 4 台,其中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 1 台;
( 6) 2 立方米以上装载机 5 台。
29.4 承包工程范围
29.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级公路的路基、中小桥涵、防护及排水、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
29.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一级标准以下公路的路基、中小桥涵、防护及排水、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
29.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二级标准以下公路的路基、中小桥涵、防护及排水、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